資助事項
對藥品研發、生產企業實施數字化轉型,給予支持。
資助標準
按軟件采購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的30%給予支持,單個企業最高支持200萬元。事后一次性支持。
申報條件
1、申報主體為注冊在張江示范區內的企業。
2、軟件產品已交付使用。
3、軟件產品交付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間。
4、數字化轉型主要指應用實驗室管理系統(LIMS)、數據采集與監視控制系統(SCADA)、執行制造系統(MES)、質量管理體系(QMS)、倉儲管理系統(WMS)以及電子通用技術文檔(eCTD)等軟件。
申報材料
1、營業執照。
2、采購合同。
3、已支付軟件采購金額的支出憑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