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助事項
對參加境內外重要展覽和會議,宣傳推廣張江品牌的,給予支持。
資助標準
按參展費的50%給予支持。展會范圍實施清單式管理。參加多個展會的每年累計支持不超過100萬元。
事后一次性支持。
申報條件
1、申報主體是注冊在張江示范區內的企業。
2、境內外重要展覽和會議包括:美國國際電子消費展覽會、世界移動通信大會、日本半導體設備展會、德國漢諾威生物技術展、美國國際制藥工業展覽會、德國杜賽爾多夫醫療器械展、世界制藥原料展、以色列國際生物技術和醫療設備展覽會、韓國首爾國際自動化展覽會、日本東京人工智能博覽會。
3、展會舉辦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
4、參展費包括:展位費、特裝費(不高于展位費)和展品的運輸費,參展人員(不超過2人,每人最高補貼1萬元)的交通費和住宿費。
申報材料
1、申報主體營業執照。
2、參展合同及參展成果文件。
3、相關費用明細的支付憑證